第二十五章 黄粱一梦数十年(一)

汉魂之逆势而起 雷雷更健康

消息传出以后,民众们内心的怒火又被点燃,趁此时机,太平军利用可用之民心击溃江北大营。

伪咸丰八年(1858)八月二十日,太平军陈玉成、李秀成部合破清军江北大营。先是,咸丰八年初,天京形势危急。清军重建江南、江北大营,截断天京的交通及粮道,实施新的包围。为解天京之困,新任后军主将李秀成离京赶赴芜湖,与其弟、新任左军主持李世贤分军南北两路。李秀成率精兵五千活动于江北含山、全椒一带,作战不利,遂于七月初六日与太平军各地次会议于枞阳,研讨解天京之围的作战方案。决定首先集中兵力打垮较为薄弱的江北大营,以确保天京与江北地区的交通线,然后回师南下,粉碎江南大营。枞阳会议后,新任前军主将陈玉成率部由潜山过舒城,击溃安徽布政使李孟群部清军,攻占庐州(今合肥),八月进逼滁州东南的乌衣。八月十九日,李秀成部自全椒至乌衣与陈玉成会师,大败清钦差大臣德兴阿、胜保等部。次日,复于小店击溃江南大营总兵冯子材率领的五千援兵,乘胜进袭浦口江北大营。陈玉成、李秀成前后夹攻,九洑洲太平军亦浮水前来相助,歼敌万余人,德兴阿率残兵连溃百余里,军矢令书皆失,自扬州带来的九千斤大炮十余门亦全部为太平军缴获,江北大营被彻底摧毁。随即,陈玉成、李秀成乘胜扫荡苏北战场。连克江浦、**、天长、扬州,清军道员温绍原被击毙,德兴阿败走仙女庙。咸丰九年二月,清廷撤消江北大营,江北军务由江南大营和春节制。

伪咸丰八年(1858)十月初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十款,附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各口税收划一办理。中国聘用英国人帮办海关税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除例外(指丝、茶及鸦片)和免税品(指外国人用品)两项外,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洋货运销内地或土货自内地运出,除一律按时价抽百分之二点五的子口税外,其它如厘金、常关税等一切税项概予免征;承认鸦片贸易合法,改名“洋药”,每百斤收税银三十两。十月十九日,桂良、花沙纳又与法国全权大使葛罗签订中法《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十款。从此,中国海关落入外国人手中控制,鸦片贸易合法化。大量外国商品倾销中国。加快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

伪咸丰八年(1858)十月初十日,太平军陈玉成、李秀成部在安徽三河镇大败湘军。三河(今属肥西)为庐州(今合肥)南部屏障,是太平天国屯集米粮军火的重要据点,太平军在此筑城一座。砖垒九座。分军驻守。先是。湘军乘太平军东下之机,派浙江布政使李续宾率六千精兵连陷太湖、潜山、舒城、桐城等地,于该年九月猛攻三河。太平军九座砖垒皆被攻破,守将吴定规向天京告急。洪秀全急命太平军东线主力回师驰援。陈玉成闻讯,立即挥师西指,同时奏调李秀成部同去救援。陈玉成采用迂回包抄战术,率军兼程经巢县、庐江绕至湘军背后,在三河东南白石山至西南金牛镇一带连营数十座,切断敌人退路,又命庐州守将吴如孝率部南下,阻击舒城一线敌军援兵。十月初五日,太平军发起进攻。经过激烈战斗,至初九日逼近湘军大营。次日黎明,李续宾派人袭击金牛镇,适遇大雾,陈玉成亲率士卒自后方杀出,将袭击金牛镇之敌分割歼灭。李续宾随后亦领兵杀出,双方展开激战。时李秀成部自白石山前来助战,吴定规亦从三河城中杀出,三面夹攻,李续宾大败。至十月十三日,六千湘军精锐全部被歼,李续宾、曾国华(曾国藩之弟)及湘军文武官员四百余人均被击毙。太平军乘胜收复舒城、桐城、继克潜山、太湖,安庆之围不战自解,湘军受到沉重打击。

伪咸丰八年(1858)十一月,太平天国颁布《天王赐西洋番弟诏》。中英《天津条约》签订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率舰队至天京江面示威。根据《天津条约》,英国取得了在长江沿岸各口的通商权利。额尔金认为太平军妨碍了条约的执行,想以武力威吓太平天国,迫使太平军撤出沿岸各口。在此之前,太平军曾屡次通告:外国兵船于战争或封锁期间驶近城堡时,须先派小船报告守军,以免发生误会。但额尔金置之不理,擅自率军舰侵入太平天国水域,因而遭到太平军各炮台炮击。英舰被迫驶回,向太平军乞求过境。洪秀全遂撰此诏,派林绍璋送至芜湖交与额尔金。诏书用七言韵文,共一百八十二句,概述拜上帝会的信仰主张、太平天国的历史使命和对外政策,认为太平天国与“西洋番弟”是“同敬天父同一家”,应“同顶爷哥灭臭虫(指清政府)”。

面对越来越恶劣的情况,清廷意识到必须加大新军的建设,但是手里没钱的清廷却将手伸向了无辜的民众。

伪咸丰八年(1858),清政府按照中英《天津条约》的有关规定,开始向外国商人征收子口税。凡进口洋货运销中国内地,或出口土货自内地运销国外,除在口岸海关完纳百分之五的进口或出口税外,另缴百分之二点五的子口税,以代替沿途所经各内地关卡应征的税、捐和厘金等。

1859年,奥地利军与法国联军在意大利北部卡斯蒂廖镇的索尔弗利诺交战,称为索尔弗利诺战役(又译苏法利诺战役)。这场15小时的战争造成5.5万人阵亡。此战役使亨利.杜南推动创立红十字会。

6月25日,英法联军在大沽战败。

11月24日——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正式出版《物种起源》﹝发表生物进化论{

咸丰九年(1859)五月二十五日,大沽守军大败侵入内河的英法联军舰队。五月初,英国新任驻华公使普鲁斯和法国驻华公使布尔布隆相继到达上海。会合美国新任驻华公使华若翰拼凑联合舰队,以《天津条约》批准书在京互换之期将到为借口,准备武装闯入天津海口,强行进京。五月十三日后,三国公使分率英舰十九艘、法舰两艘、美舰三艘,军队两千余人相继到达大沽口外。清廷派新任直隶总督恒福去北塘迎接,并指令各国公使须由北塘登陆,随行人员不得超过二十人,不得携带武器,由恒福负责护送至京。三国公使断然拒绝了清政府的合理要求和安排。坚持要打通白河。武装进京。五月二十五日,英国舰队司令何伯下令对大沽炮台发动突然袭击。阵守大沽炮台的直隶提督史荣椿、大沽协副将龙汝元身先士卒,率清军将士奋勇还击。激战一昼夜,击沉敌舰四艘。击伤多艘。打死打伤英国侵略军四百六十四名。法军十四名,生擒二名,重伤英军司令何伯。英国舰队虽然得到美舰支持。亦无力再战,不得不坚起白旗狼狈撤走。是为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队与外国侵略者作战取得的最大胜利。

同年,太平天国刊行《资政新篇》。该年三月,洪秀全族弟洪仁提出一套兴利除弊方案。兴利又分政治、经济两方面。其中政治四项:一、加强中央集权,“自大至小,由上而下,权归于一”。二、普设乡官、乡兵。三、各省设置独立的“新闻官”,办报纸。四、设医院、学校等。经济六项:一、兴车马之利、造火车、轮船、修筑道路,发展近代交通。二、建立邮政事业。三、开采金、银、铜、铁、锡等矿,制盐,并准民间招工开采。四、兴修水利。五、奖励技术发明。“有能造精奇利便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六、开办银行和保险事业。除弊六项:一、禁止私门请谒,杜绝卖官鬻爵。二、反对传统迷信,查禁庙宇寺观,焚去一切惑民之说。三、严禁贪污。四、禁止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五、禁止炊酒及一切生熟黄烟、鸦片。六、禁止买卖人口、使用奴婢、溺婴等。《资政新篇》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较为完整的资本主义建设方案,但因其对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只字未提,也未涉及如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这一发展资本主义的必要前提,所以尽管洪秀全在上面批了许多“是”、“甚是”,并称为纲领性文件予以公开颁行,却对太平天国革命几乎未起任何作用。

英国殖民者在广州设立招工公所,专门从事向海外掠卖华工勾当,是为西方殖民者在中国沿海地区较早开设的贩卖人口的机构。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曾发生过到广东的外国商船回国时私带中国“无业游民”到海外作苦工。鸦片战争后,外国人贩子更是经常出没于各个通商口岸,掳掠我国劳动力向海外贩卖,号称“猪仔贸易”。最早从事这一罪恶活动的,有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继之而来的是英、美、法、俄等国。掳掠地方主要是福州、厦门、广州、汕头、上海、宁波等地,香港、澳门为两大转运站,新加坡、槟榔屿等地则是贩卖中心。自英国广州招工公所设立后、法国、西班牙等国也相继成立招工公所。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强迫清政府与之签订《北京条约》,规定:以后凡有华民,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从而使西方殖民者获得了掳掠华工的合法权利。同治七年(1868)的《蒲安臣条约》中又规定:“大清国与大美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由于殖民者有条约作护身符,掠卖华工更加肆无忌惮,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竟达五十万人左右。

两江总督何桂清任命英国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协助”管理中国海关事务。先是,咸丰三年(1853),英、法、美三国乘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夺取了上海海关行政权。咸丰八年,外国侵略者抓住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各口划一加办理”的含混规定,硬要将半殖民地化的上海海关制度推行到其他各口岸,由外国人“帮办”各口岸税务。**的清政府事实上接受了一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无理要求。于次年以曾任英国驻上海领事馆职员的李泰国为总税务司,并授权他“选募”其他各口所用的外国人,从此确立了英国人在中国海关的统治地位。咸丰十年(1860)十二月,清政府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正式任命李泰国为中国总税务司。同治二年(1863),李泰国离职,改由另一英国人赫德继任。同治四年在北京正式设立总税务司署,由赫德常驻北京统辖全国各海关。与此同时,中国沿海各商埠和长江沿线各口岸三十余处也先后实行了由外国税务司控制的海关制度。从此,中国海关大权完全落入外国侵略者手中。名义上。清政府在各通商口岸委派海关监督一名为该地通商事务最高行政长官。税务司只是海关监督助理,总税务司归总理衙门领导,但由于总税务司掌握了募选各口税务司的人事大权,副税务司、帮办等高级职员也均由外国人担任。故实际上总税务司及各口税务司已成为凌驾于清政府及各口海关监督之上、控制清王朝财政命脉、进而操纵清朝政府的外国侵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