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北苑见那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手脚都被锁在千年玄铁椅上,脸上已被毁得面目全非,所以他也没有认出是谁。
他只知道,他做了帝王,他也想长生不老,所以,他让道人继续研制,他也留着那个男人继续试药。
听道人说,因为一次失败的丹药,那个男人必须初一十五食用女人的血,食用一年,他便也依言让人去办。
只是,在当月的十五晚上,那个男人就莫名其妙被人劫走了。
他派人暗地里找了找,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他并不知道那是真正的蔚向天,就只想着,不过一个试药的人而已,他可以再找一个,找一个自己信任的,更好。
今日想来,也就只有他了。
只有他可能是蔚向天。
可是,既然凌澜没有救走,严仲也没有劫走,又不在他的手上,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在铃铛的手上。
第一,她知晓那个男人的真正身份,自然就知晓他的重要性。
第二,那个男人被劫走的那段时间,她正好也在冷宫里面。
见铃铛没有吭声,他又低声道:“既然在你的手上,我们就还有希望。”
“不,你猜错了,他不在我的手上。若在我的手上,我为何不拿他威胁凌澜,让他放了我?”
铃铛抬头,矢口否认。
相府,厢房
康叔摸索着捻亮烛火,就看到坐在黑暗里的高朗,以及床榻上一动不动、早已声息全无的锦溪。
从啸影山庄回来,他就听说了这件事。
他很震惊,也很难过,虽然曾经真的很讨厌这个嚣张跋扈的女人,可是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两年多,他真切地感觉到了她的变化。
他都感觉到了,更何况跟她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高朗。
高朗一直不承认自己喜欢她,有一次喝醉了,还一再跟他强调,他喜欢的是鹜颜。
他就听着,什么话都没有讲。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事,他都看在眼里,他知道,高朗在自欺欺人,在自以为。
若不喜欢,在听到他们准备按照锦弦的计划将计就计时,何以那么激动?
若不喜欢,此刻又何以痛苦成这样?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东西,为何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心?为何非要等到失去时才能明白?
他未曾涉过世间情爱,他不懂。
他只知道,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人死了就永远不再。
可活着的人该怎么办?
“高朗,先吃点东西吧,”他不善言辞,也不知该怎样安慰,只能端着一盘红豆糕上前。
那是高朗平素最喜欢吃的糕点。
高朗缓缓抬起头,朝他看过来,一双眸子里布满的血丝吓了他一跳。
猩红妍艳。
“康叔,她早就知道我们在骗她......”
高朗艰难地举起一张纸,手抖得厉害,声音也沙哑得厉害。
康叔有些震惊,微微怔忡了片刻,缓缓伸手,将纸张接过来。
白纸黑字,有些字的墨被晕染得有些花掉,显然是写的时候碰到了水。
是水吗?
还是泪?
他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弄得心头一涩,凝眸,他看向信中内容。
“二爷,不,还是叫你高朗吧,第一次叫,也是最后一次叫。”
康叔瞳孔微微一敛,继续往下看。
“你是不是很惊奇,我怎么会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了,那夜你跟康叔喝醉酒回来,醉得人事不省,我帮你擦脸,就发现了你的秘密,也终于明白了你为何那般讨厌别人碰你的脸。”
“那夜,我一宿没睡,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真是难为你了,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朝夕相处、同床共枕那么长时间,还要做只有夫妻之间才做的亲密事情,你心里一定很委屈、很抗拒,也很恨我吧?对不起......”
“我承认我是一个自私的人,就算知晓了你是高朗,就算知晓了你心中有自己深爱的女人(也是那夜你喝醉酒说的,你说你只喜欢鹜颜),就算知道这一切都是骗局,都是假的,我还是自私地隐忍了下来,我贪恋你假意的关怀,我贪恋你怀中的温暖,我甚至自欺欺人地想,若就这样一辈子到老,其实也挺好。”
“可是我知道,就算这样,那也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梦,终究会醒,是局,终究会破,是棋子,就一定会有利用完的那一天。”
“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真的,从小到大,我娇生惯养,我很怕痛,我又极好面子。与其等到那一天到来,我再无利用价值,我被你舍弃废掉,我痛苦,我被世人耻笑,还不如,我主动舍弃这一切,至少,不是你不要我,至少,还有一丝颜面。”
“做戏真的好辛苦,这段日子深有体会,我才多长时间,每日早上醒来,都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快演不下去了,而你,却辛苦演了两年。谢谢你,由衷的。”
“你终于可以解脱了,我也忽然觉得好轻松。最后,真心地希望你,得到自己的所爱,与鹜颜姑娘白首不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