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八月中旬,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奏准筹设津沪电报线时,在天津成立官办的津沪电报总局,委派盛宣怀为总办。光绪七年十一月津沪线完工前,正式命名为中国电报总局。津沪电线通报后,经营四个月,亏损甚大。自光绪八年(1882)三月初一日起,改为官督商办,招股集资,分年缴还官办本银(湘平银十七万八千七百余两),听其自取报资,以充经费。盛宣怀、郑观应、经元善、谢家福、王荣和等集股湘平银八万两,是其创办资本。(1882)十二月,李鸿章奏设苏浙闽粤电线,光绪九年(1883)六月,两江总督左宗棠奏设江宁至汉口的长江电线,均准由中国电报总局办理,于光绪十年(1884)建成;同时扩大招股,两年后资本合计八十万元。光绪十年(1884)春,总局由天津移至上海,一方面与外商公司交涉折冲电报利权事宜,另一方面统筹各路电线的架设,陆续建成干线多条,如广东广西线、江西广东线、直隶陕西线、湖北四川线以及北京恰克图线等。又协助官府架设官线若干条。商线官线遍布各省,殊方万里,呼吸可通。还帮助邻邦朝鲜兴建电线二千余里。光绪三十四年(1908),商线共计四万一千四百一十七里,占全部电报线的百分之四五点五六。光绪二十年(1894)开始,盈利显著增加,一部分转化为资本,光绪二十五年(1899)资本总额达二百二十万元。每年除照章支付股东官利一分外,发放红利数厘至一分不等,成为众所歆羡的投资对象。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一月,北洋大臣袁世凯奏准电报收归官办。十二月(1903),清廷派袁世凯为督办电政大臣,吴重熹(直隶布政使)为驻沪会办大臣,饬将电局收回,认真办理。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初一日,吴重熹在沪接办各省电报商局,厘订章程八条,令各分局遵办。光绪三十三年三月(1907),邮传部奏派杨文骏(前署广东臬司,雷琼道)督办电政;次月改中国电报总局为上海电政局。光绪三十四年五月(1908),邮传部尚书陈壁奏请由部备款收赎商股,在确定每股(票面为一百元)赎价问题上。官商双方争执不下,发生了一次“电股风潮”。邮传部初定每股给价一百五十元,加上年息洋二十元,计一百七十元。后加价十元作为优待。股商根据上年帐略,实存资产五百二十八万余元,每股应分二百四十元。郑观应主张公估,则资产总值肯定超过帐面金额,每股价值当在二百四十元以上。有的股商提出,照上年及近期的股票市价每股二百元作为赎价。均未被邮传部采纳。最后仍以邮传部所定每股一百八十元收赎,于八月基本办理结束。宣统三年(1911)四月。上海电政局移至北京。为电政总局;原上海电政局改称上海电报分局。
十九世纪四十至七十年代,先后有数十万华工在美国从事最繁重的劳动,对美国西部的开发和建设起了很大作用。七十年代以后,美国国内排华风气日盛一日。光绪三年(1877)。美国国会要求美国政府与中国改订同治七年(1868)签订的《中美续增条约》(即《蒲安臣条约》。美国曾利用该条约扩大招募华工。开发西部资源)。光绪五年(1879),美国卸任总统格兰物利用调停中日关于琉球问题的时机,迫使清政府答应对华工赴美可以“改章办理”。光绪六年(1880)十月十五日。美国驻华公使安吉立与清总理衙门大臣宝鋆在北京签订了《中美续修条约》。共四款,另有“续约附款”。规定:对华工赴美,美国“可以或为整理,或定人数、年数之限”。光绪七年(1881)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互换该约的批准书。自光绪八年(1882)起,美国制订出一系列排华法案。到光绪三十年(1904)更提出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激起中国人民强烈反对,掀起一场反美爱国运动。
1881年,《中俄伊犁条约》签订:
《中俄伊犁条约》原称《中俄改订条约》,又称《圣彼得堡条约》和《改订陆路通商章程》。光绪五年八月崇原与俄国擅订的《里瓦几亚条约》,因遭朝野反对,清廷未予批准。光绪六年正月初三日,清廷改派曾纪泽任出使俄国钦差大臣,取代崇厚继续对俄谈判,交涉改约。初十日,清廷照会沙俄政府,不承认《里瓦几亚条约》。六月二十四日,曾纪泽抵达俄京彼得堡,二十九日开始谈判。经过半年多的反复交涉,光绪七年正月二十六日,曾纪泽与俄代理外交大臣吉尔斯在彼得堡签订了《中俄伊犁条约》,中国收回伊犁,取消了《崇约》中割让特克斯河流域条款,但仍割弃了霍尔果斯以西及北疆斋桑湖以东地区;在商务方面,将《崇约》中的“概不纳税”改为“暂不纳税”,保留旧有的恰克图至天津的商路,并添设赴嘉峪关一路,取消了旧约规定的从嘉峪关至汉口的商路,还废除了沿松花江航行至伯都讷贸易的规定,增设领事的地点由旧约的七处改为二处(嘉峪关、吐鲁番);赔款则由原来的五百万卢布增加到九百万卢布(合银五百零九万两)。四月十八日,清廷批准了此约。七月二十五日,在俄京换约。光绪八年二月初四日中俄双方正式输了收交伊犁手续。此后,俄国利用《伊犁条约》中关于“勘界”的条款,以及光绪八年至十年的五个边界议定书,共割占了中国七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光绪十八年,俄国又出兵帕米尔,强占了萨雷阔勒岭以西二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1882年,美国颁布排华法案,在移民方面对中国劳工严加限制。
5月20日——德、奥、意3国在维也纳签订同盟条约,即《三国同盟条约》,它的签订标志着三国同盟的形成
光绪八年七月,日本公使花房义质借口朝人焚毁日本使馆,要求朝鲜赔款谢罪,并限三日内答复。朝相闵泳翔请求暂缓时日,以待清廷态度。七月十七日,经李鸿章示意,朝鲜大臣李裕元与日使签订了《济物浦条约》,规定朝鲜赔款五十万日元,并向日本谢罪。日本取得在朝鲜的驻兵权利,并声称与中国有同样的出兵权利。
光绪八年八月二十日,天津海关道周馥、候选道马建忠与朝鲜大臣赵宁夏、鱼允中在天津议定《中朝水陆通商章程》。规定:北洋、朝鲜互派商务委员驻汉城、天津,朝鲜人民在华受中国法律管理;中朝自由捕鱼、自由贸易,互相往来,招商局船只定期在中朝间航行。
光绪八年十月十七日,法国公使宝海到天津,与李鸿章商谈越南问题,提出先商边界及商务,并要求中国撤兵。十八日,李鸿章派马建忠与宝海商订越事草案三条:一、越南向中国进贡,中国撤兵。法国声明无侵占越南土地、损害越南主权之意;二、越南开放保胜(黑旗军根据地);三、中越以红河为界。允许红河通航。十月二十二日,清廷批准这一草案,同意驻北圻清军后撤。
光绪八年(1882)十月十八日,李鸿章派马建忠与法国公使宝海在天津商订了越事草案三条。即中国撤兵、通商、中法分巡红河南北。十一月十一日。李鸿章与宝海又根据以上协议。在上海签订了越事备忘录,拟定越南事宜三条:一、中国若从越南撤兵,法国则不侵占越南土地。不贬削越南国王治权;二、开放保胜为商埠;三、在云南、广西界外与红河中间之地划定界限,北归中国保护,南归法国保护。法国政府没有批准这一草约,并于光绪九年正月二十六日将宝海撤回。四月初九日,法国议会通过以五百五十万法郎作为远征越南军费。茹费理内阁派遣孤拔、波特等人先后率兵增援。
1883年,12月1日——“红顶商人”胡雪岩的阜康钱庄倒闭。12月14日——中法战争爆发。
光绪九年六月,越南国王病死。七月十六日,法国进攻顺化海口,十七日,侵入都城顺化。二十三日,以武力胁迫越南订立了《法越新订和约》,即第一次《顺化条约》,共二十七款。根据这一条约,法国变越南为自己的保护国,控制越南的内政外交。法国公使何罗(木芒)当即贴出告示,声言越南全境属法,并驱逐黑旗军出境。
光绪九年(1883)七月,英籍海关职员罗根在广州街上无故杖击中国平民,并以手枪打死儿童一名,伤两人。八月十日,葡萄牙人狄亚士在英轮“汉口号”上又无端将一名中国工人推挤水中淹死。一月之内发生两起人命案,激起群众极大愤怒,他们冲入沙面租界示威,并烧毁洋商的一些房屋。
光绪九年(1883)十一月十三日,法军六千人在孤拔率领下,向驻防山西(今河内西北)的清军和黑旗军阵地发动进攻,中法战争正式爆发。清军连战失利,法国乘势要挟,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同意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并声明将北圻清军撤回边界。闰五月初,法军强行接收越南谅山附近中**队驻地,遭到还击,法军败退。六月十五日,法国海军进犯台湾基隆,被守军击退。七月初三日,停泊马尾军港的法**舰突然袭击福建水师。由于清廷的避战求和政策和指挥无能,致使舰队仓促应战、被动挨打,终遭全军覆灭的厄运。初六日,清政府被迫对法宣战。八月,法舰再犯台湾,遭沪尾(今淡水)军民痛击。光绪十一年正月,法舰北犯浙江镇海,遭清军炮击,法军败退,司令孤拔受重伤,后死于澎湖。与此同时,在中越边境,清军却抗击不力,节节败退,使法军得以攻占边防重镇镇南关(今友谊关)。新任两广总督张之洞遂起用老将冯子材为广西军务帮办,重行部署战备,二月初八日,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十三日,又取得了谅山大捷,重伤法军司令尼格里。刘永福黑旗军也在临洮大败法军。中**队的节节胜利,使河内法军异常惊恐,准备逃窜。法国茹费理内阁亦因战败倒台。而中国清朝政府却乘胜求和,二月十九日,与法国签订了《巴黎停战协定》,二十二日,命令前线军队于三月初一日停战,十一日撤兵。四月二十七日,授权李鸿章在天津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由于清政府的怯懦退让,使得中国不败而败。而法国却不胜而胜。
光绪九年九月,法国政府任命孤拔为远征军总司令,谋占越南北部。十一月十二日,孤拔率兵六千人自河内出发,进攻山西(在河内西北)。清主将云南巡抚唐炯先期逃往兴化,又私自逃回云南。黑旗军与清云南防军五千人向法军应战,自十五至十七日,血战三日,毙敌三百余人。十七日,山西失陷。刘永福、唐景崧等突围。退至兴化(在山西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