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老大,我找到嫂子的线索了,李光有一个司机,知道嫂子的消息。”尼玛蛋爷在电话那头,声音很大,很兴奋。
“赶紧把人给我带过来。”我心中大喜,怎么把李光的司机给忘了,但是在医院的时候,就是他把彩儿给拦下来的。
“好,半个小时后到。”尼玛蛋爷挂断了电话,手很快,我都还没来得及说出我住的地址。
赶紧发个信息,把地址传过去。
沈晓玲饶有兴致的看着我,突然说道:“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没想到才一天不见,你都有了女朋友了?”
刚才尼玛蛋爷说话太大声,全被沈兴玲给听见了,都怪尼玛蛋爷,没事儿乱认什么嫂子,八字都没有一撇的事儿。
“小玲姐,我家的醋瓶子好像打翻了,好酸啊,我的第二女朋友的位置还空着呢,欢迎你加入啊。”有了好消息,心情好多了,不由的开起来沈晓玲的玩笑。
沈晓玲恶狠狠的看了我一眼,竟然没有反唇相讥,直接气鼓鼓摔门而去,在她的眼神里,我隐隐的发现了一丝一闪即逝的幽怨。
我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半个小时后,李光的司机被尼玛蛋爷带了过来,身上遍体鳞伤,两只眼睛成了大熊猫,嘴也成了香肠嘴,显然尼玛蛋爷已经提前用过私刑了。
李光的司机肉体和精神受到了双重伤害,审讯进行的很顺利,但是结果却令我非常震惊。
根据他的交代,我昨天被警察从市中心医院带走之后,李光本想把彩儿抓进国色天香,替他的黄色帝国赚钱,但是却出了意外,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突然出现,将彩儿给救走了。
这不是让我震惊的地方,令我震惊的是救走彩儿的那个女人的相貌,她的眉心之上,有一个菱形的红色印记,跟孟蝶眉心的红色印记一模一样。
她是什么人?跟孟蝶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带走彩儿?我心中升起了疑团。
我曾经以为两年的时间,已经足够可以让我忘记那个不辞而别的女人,但是,现在我才发现,她依然在我心底的最深处,牢牢的占据着一个最重要的位置。
而现在,她又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了我的记忆当中。
孟蝶,你无情的走了,为什么不连我的回忆也一同带走?
尼玛蛋爷将李光的司机带走,我要好好的一个人静一静,我心中隐隐有一个直觉,孟蝶已经回来了。
我不想再看见她,因为我不知道再见到她之后,我该如何自处。
也许,相忘于江湖,相忘于道术,对我和孟蝶来说,是最好的一个结果。
整整一天,我都没有出门,烟头撒了一地,日落西山之时,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继续做鸵鸟,我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城市,到另外的一个地方,过全新的生活,然后永远的忘记这里的一切,我甚至不敢再追查彩儿的下落,因为我害怕追查下去,迟早会与我永远不想再见到的那个女人相遇。